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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at365官方网站202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

发布时间:2023-09-28   浏览次数:0

根据教育部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和《河北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》及研究生院2024年推免生接收和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通知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计划

我院列入招生目录的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,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50%。

二、接收和复试录取对象

申请我院的推免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:

1.复试前通过“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”进行报名并缴费;

2.收到我校复试通知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同意复试。

三、具体安排

1.我院接收推免生申请的时间为9月29日至10月15日。

2.学校研招办将拟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名单发送至学院后,复试工作分批开展,第一批次复试一般不晚于10月7日,其他批次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0月12日,复试具体时间、地点、方式(现场或网络远程)等工作安排由相关学科确定,学科负责人报批主管院长同意后,学院报研究生院审核,通过后在本学院网站发布。

3.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将复试安排通知参加复试的推免生。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,由研究生办公室进行查验:

(1)第二代居民身份证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;

(2)本科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,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;

(3)其他有关材料(如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成绩单,获奖证书,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、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)的复印件。

四、复试形式与内容

复试的形式和内容由各学科确定,复试环节要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、专业能力、培养潜质及综合素质的考查,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,并给出复试成绩,复试成绩满分100分。

复试要严格过程监管,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做如实记录,并填写《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》。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(含),由相关专业所在学科的学科组长担任复试小组组长。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,须现场独立评分,任何人不得改动。

学院于复试结束后两天内将复试成绩汇总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。复试记录及《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》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,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由学院保存。

五、录取

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后,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网上公示,同时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过“全国推免服务系统”向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,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待录取确认,逾期未确认者,视为推免生放弃待录取资格。

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,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推免生不予录取或者取消入学资格:

1.复试不合格者。

2.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。

3.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。

4.体检不合格者。

5.国家相关规定中其他不予录取的情形。

六、其他

1.所有推免生均须在“全国推免服务系统”(网址:http://yz.chsi.com.cn/tm/)内填报志愿,通过系统接收学校的复试通知及确认待录取,不通过“推免服务系统”进行的拟录取无效。

2.考生复试期间的所有费用(包括体检费)由考生自行承担。

3.我院接收免试生监督与申诉渠道:

电话:0311-80788306  15132115118(只接收短信)  邮箱:liuwanchuan123@126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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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