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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师范大学bat365官方网站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

发布时间:2023-05-11   浏览次数:0

各位考生:

根据《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》,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复试

(一)复试方式

统一采用进校现场复试。

(二)复试开始时间

1.汉语国际教育:5月20日8:00

2.文艺学:5月20日8:30

3.汉语言文字学:5月21日14:00

4.中国古代文学:5月21日8:30

5.中国现当代文学:5月20日8:30

(三)复试证件

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。

(四)复试内容

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、专业基础、学科素养和发展潜力等方面。

(五)复试形式

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提问,必要时可通过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查,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。

二、录取规则

1.拟录取的考生(不含硕博连读生)必须参加初试、复试。

2.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当年度确定的合格分数线,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。

3.复试合格(成绩不低于60分)。

4.各专业在报考同一导师(或导师组)的考生内按总成绩排名,依次择优录取。

5.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:(初试业务课一成绩+初试业务课二成绩)/2×50%+复试成绩×50%。

6.以下情况均不予录取:考生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的;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规舞弊行为的;未按规定参加所有考试项目的;有违背考生诚信承诺书的言行;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的情况。

未尽事宜,详见《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》。本办法由河北师范大学bat365官方网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,有关内容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一致,以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为准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河北师范大学bat365官方网站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5月11日